“清明节”的由来
清明节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,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,这一日是怀念、祭奠、铭记、感恩的日子。它还是二十四节气中唯一一个同时为节气和节日的传统民俗节日。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中说:“春分后十五日,斗指乙,则清明风至。”这里春分后的十五日,传统意义上是指冬至过后的第108天,即发生于仲春与暮春相交之际的一段时间。古时将“清明节”称为“三月节”,《月令·七十二候集解》说:“三月节……物至此时,皆以洁齐而清明矣。”这里的三月指的是夏历的三月,因此得名“三月节”。《历书》有言:“春分后十五日,斗指丁,为清明,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,盖时当气清景明,万物皆显,因此得名。”“清明”与“洁齐”互为形容词,“洁齐”谓万物因温湿润泽而生长,“清明”指气候清净而明媚。每每到清明之际,冰雪消融,万物复苏,草木青青,莺飞草长,一派欣欣向荣景象。作为时序标记的清明,在汉代就已经有了明确记载,可是,作为一种节日,直到唐宋以后才形成。原本清明仅仅是为农事所设置的节气之一,本来并不具有更多的含义。直到后来,清明逐渐演变成一个纪念祖先的节日,这一变化与另外两个古老的节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,即上巳节和寒食节。
古时,上巳节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举行,主要风俗是踏青、祓禊。这一日人们临河洗浴,祛邪求吉,野外踏青,自由春游,反映了人们在经过一整个冬天的困束后迫切希望调整萎靡的精神,焕发朝气的心情。晋代陆机有诗云:“迟迟暮春日,天气柔且嘉。元吉隆初巳,濯秽游黄河。”即是当时人们在上巳节祓禊、踏青的生动写照。先秦时代,以沐浴消除病邪的风俗便已盛行;周朝时,每逢三月的第一个巳日(上巳日)用香熏的草药沐浴,进行“祓除衅浴”之礼已演化成一种制度。汉代便将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定为节日,谓之“上巳节”。魏晋以后,上巳节改为三月三,这一日,皇帝在曲江边宴请群臣,百姓也会到水边进行郊游,这一时期原本繁杂的“祓禊”被简化为“洗手脚”,还形成了新的趣俗——曲水流觞。王羲之《兰亭序》即是这一情景的生动再现。到了唐朝,上巳节已经发展为重要的节日之一,“三月三日天气新,长安水边多丽人”,由唐朝自由绚丽的文学加以咏颂,这一节日焕发出更加丰富多彩的面貌。宋朝后期,理学盛行,礼教渐趋森严,除重要节日外,朝廷不再鼓励举办春游、祓禊等仪式,三月上巳节逐渐衰微,只在民间流传且不再是全国性习俗。明初,朱元璋为示太平盛世、与民同乐,三月三带领大臣们外出郊游,“金陵城扶老携幼,全家出动;牛首山彩幄翠帐,人流如潮”便生动描绘出这一天的盛况。上巳节节日内容的不断变化,实际上反映出中国古代文化与思想的发展变化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,其由于与清明节的时间邻近,形式相似,踏青郊游等习俗便逐渐被整合到清明节之中了。
俗话说,清明节乃三节相融,除并入清明节的上巳节外,另一个被并入清明节的节日就是寒食节。寒食节又称冷节、禁烟节,节日时间在上巳节与清明节之间。在这个节日期间举国禁火,这样做是为了祭祀雨神,请求雷雨之神的降临。据《后汉书·周举传》和晋陆翙的《邺中记》记载,寒食节是为纪念晋国的忠义之臣介子推而设立。而从历史实际来看,禁火冷食反映了古人改火的习俗。先民取火于木,火种得之不易,因季节变化,用于取火的树木也不断变化。春三月是改火的时节,先民在新火未成之时,禁止生火,相沿成俗,便形成了后来的“禁火节”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寇》记载说:“以本铎修火,禁于国中”。春秋时期,因民间有纪念介子推的传说,才将古老的“禁火节”与介子推联系起来,将“禁火节”改为“寒食节”。汉时,山西介休绵山被誉为“中国寒食清明文化之乡”,每年寒食节举行隆重的祭祀介子推的仪式活动。三国时期,魏武帝曹操则下令取消这个习俗,《阴罚令》中有言,“闻太原、上党、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,云为子推”,“令到人不得寒食。犯者,家长半岁刑,主吏百日刑,令长夺一月俸”。山西介休绵山抱腹岩
三国归晋后,纪念介子推的禁火寒食习俗又得以恢复,时间压缩为3天。唐宋时期改为清明节的前一天。到了明清时,寒食节便和清明节合为一体,寒食节逐渐被人们所淡忘。在《燕京岁时记》中有这样的记载:“清明即寒食,又曰禁烟节。古人最重之,今人不为。但儿童戴柳,祭扫坟茔而巳。”古代先民,因心怀对先贤介之推的敬重之意,而对寒食节禁烟冷食非常重视。寒食文化中蕴含的忠孝核心以及由忠孝延伸出的诚信、廉洁等,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核心,是家庭和谐、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力。尽管寒食节已并入清明节中,但其许多习俗,如禁火、寒食、扫墓、戴柳等被清明节继承,成为这一节日的重要活动内容。寒食文化与清明文化相融相合,又逐渐发展为缅怀革命先烈、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形式。
作者:王杰
文章来源:《学习时报》2021年3月26日,原标题“‘三节’相融的清明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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